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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拓外汇交易:港交所前副总裁遭香港廉政公署起诉 涉财产申报违规

香港廉政公署9月9日落案起诉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(港交所)一名前副总裁,控告其在一宗贪污调查过程中,没有遵照廉署依据《防止贿赂条例》、经法庭命令发出的通知书,就个人财产资料提交法定声明。

涉案人士为39岁的汤宝衡,港交所前副总裁,被控一项不遵照根据《防止贿赂条例》第14(1)条发出的通知书办理罪名,违反《防止贿赂条例》第14(4)条。他获准保释,将于9月1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。

根据《防止贿赂条例》第14条,廉署调查人员若有合理理由怀疑任何人触犯贪污罪行,可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申请发出通知书,要求相关人士提交法定声明,列明自身财产、开支及法律责任等信息。任何人不按通知书要求办理,即可能触犯相关条例。

香港廉政公署人员在一宗贪污调查中,于2025年9月底向被告送达通知书,要求其提交法定声明,列明通知书日期前三年内拥有或管有的财产。经被告申请,法定声明提交期限延后至2026年3月。

控罪指出,被告涉嫌在2026年3月12日,在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忽略、不遵从通知书条款办理。被告涉嫌未能向廉署提供相关资料,涉及存入其银行账户的30笔、合计超过210万港元现金款项。

香港廉政公署表示,这宗相关贪污调查仍在进行,调查期间获得港交所全力协助。廉署发言人指出,贪污属于十分隐蔽的罪行,廉署因此获赋予法定调查权力,有效打击贪污,包括依据《防止贿赂条例》第14条,申请法庭授权发出通知书,要求受调查人士提供所需资料。对于任何妨碍贪污调查的不法行为,廉署会果断执法、依法追究责任。